王某因身体素质较差,曾经两次怀孕都自然流产。第三次怀孕后,产下一男婴,由于体质虚弱,分娩时曾晕倒。90天产假休完时,王某刚出院不久,四肢乏力,奶水不足,婴儿也体弱多病。医生建议王某最好暂缓上班劳动,待身体恢复健康后再上岗劳动,并为王某出具了产后身体状况证明。于是王某持医院证明向单位领导说明情况,请求给予照顾,批准...
产假期间与公司保持联系 在产假期中可以与代理人通电话,关心一下他的工作状态,虽然有时会比较麻烦,但不吝啬这点时间与耐心,才是以后在职场生存的长久之道。 假期结束前的准备工作 当你还沉浸在与宝贝快乐相处的产假时,会突然发现产假要结束了,所以假期结束前的一两周妈妈要收心了!您可以与同事,尤其是工作代理人聊...
外来务工者王女士问:我在瓯海娄桥一加工厂上班,因为工作忙经常要加班,甚至加夜班,现在我怀孕了,请问可以获得哪些法律规定的特殊保护? 市总工会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41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
第七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
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在孕期、哺乳期内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
为维护妇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国务院制定和颁发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内提到:不得在女职工怀孕、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怀孕达7个月或以上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
一位退休职工患过癌症,也曾复发。但也却在15年后的今天仍然愉快地活着,他说他战胜病魔的法宝之一就是“良性暗示”。他的具体做法是:首先多回忆过去美好愉快的事,使自己保持平静愉快的心情。其次是排除杂念,默念良性用语,例如早晨起床默念“今天感觉特别好”,睡觉前默念“今晚一定睡得香”等等。 良性暗示也叫积极暗示,是心...
劳动权利,属于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之一,主要包括:劳动就业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技能培训权、社会保险权、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劳动权利的享有者,既包括男性公民,也包括女性公民。劳动是人生活的第一基本条件,是一切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源泉。劳动权益是妇女获得解放的必由之路,是女职工取得其他一切权...